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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隆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074023718.html
3.減資金額:新台幣2,540千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個人信貸利新股註銷減資。
5.減資比率:0.13%
員工認股權轉換轉換普通股計12千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貸款04/08/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或未達既得條件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6.減資後股本:622,868千股(包含預計辦理變更登記之房屋貸款104年第2季
4.消除股份:254千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隆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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